請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務必於2023年6月27日前按照要求將相關材料寄至我校。根據材料寄達情況,發放錄取通知書🕸。
一🧑🏿🎄、 材料提交
根據考生“報考類別”,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非定向就業:該類考生須提交材料:①人事檔案;②政審意見表;③除全日製碩士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即有工作經歷的考生或碩士畢業後一直未就業的考生)還需提供原單位解職證明原件或無固定收入證明原件或就業創業證(原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定向就業:該類考生須提交材料:①政審意見表;②定向就業協議書。
根據我校相關規定🧑🏿🔬,填報虛假信息和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現並核實,不論何時將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且5年內不再接受其報考。
二、 材料辦理
1. 人事檔案
考生收到所報考單位的人事檔案調檔函後,請將調檔函彩色打印🫰,填寫空白部分(即🙍🏿♀️🧙♀️:考生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名稱𓀔、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擬錄取專業名稱等)填寫完整後交給本人人事檔案保管部門,辦理調檔手續🏦。
應屆畢業生人事檔案可延遲至畢業後(7月31日前)寄至🔒。凡屬於天美平台碩士應屆畢業生的全日製非定向就業考生及碩博連讀考生🧖,其人事檔案無需本人辦理,由我校研究生院統一調取。
2. 政審意見表
請擬錄取考生下載天美平台博士研究生政審意見表.doc(點擊下載)🧏🏻♀️ℹ️,交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門填寫後密封並加蓋騎縫章🏃🏻➡️。應屆畢業生到就讀學校或學院思政部門辦理🪠;有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在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辦理💆🏽🥮;暫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到街道、居委會、村組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辦理🧝♂️。
3. 原單位解職證明或無固定收入證明或就業創業證
除全日製碩士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即有工作經歷的考生或碩士畢業後一直未就業的考生)須提供原單位解職證明原件或無固定收入證明原件或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其中原單位解職證明原件請考生根據考生情況如實提供(無統一格式),無固定收入證明👨🏼🔧、就業創業證可去相應街道或社保局辦理🩸。
附件🏆:①無固定工資收入證明.pdf②就業創業證(原就業失業登記證)樣圖.jpg
4. 定向就業協議書
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訂定向就業協議書👩🏿🍳,請擬錄取的定向就業博士生將簽字蓋章後的定向就業協議書(一份)寄至擬錄取學院(研究院)。
三☦️、 材料寄(送)
請考生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及時辦理、按期寄(送)相關材料至擬錄取學院(研究院)或檔案館🚂。
附件⛹🏻♀️:材料寄(送)地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