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平台青年教師首聘底薪製實施辦法(試行)
上理工〔2016〕236號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人才強校”主戰略,激發青年教師潛心教學科研的積極性,吸引更多的青年教師投身學校發展事業並為其成長提供保障,切實穩定教師隊伍🤳🏼,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辦法🦌。
一、實施對象
具有博士學位、首聘第一個三年聘期內、年齡不超過35周歲或應屆博士畢業生(含師資博士後出站)、中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科研崗與實驗崗教師(以下簡稱“青年教師”)😤。
二、實施內容
對年度考核合格的青年教師🤚🏻,每月薪酬中的國家工資🧑🦯➡️、崗位津貼以及其他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按標準發放,績效工資中的工作量津貼與獎勵性津貼,執行每月5000元底薪製🧧。
三、操作步驟
“青年教師首聘底薪製”依據 “每月按底薪標準發放,差額校院年末結算”辦法操作。
四、其他
1. 對具有碩士學位的青年教師,二級管理部門可依據本部門績效工資方案,按照原新進青年教師基本收入保障標準,參照本辦法執行⛹🏿♀️。
2. 本辦法自2017年1月起實施⌚️,相關事宜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