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平台學生醫保管理辦法(修訂)
上理工〔2016〕39號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𓀅、市醫保辦📠、市教委🧚🏽♂️、市財政局等部門頒發的《關於將本市大學生納入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滬人社醫〔2011〕45號)、《關於實施〈關於將本市大學生納入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若幹問題的通知》(滬人社醫〔2011〕783號)精神☦️🛌、《關於做好大學生醫保過渡期結束後有關工作的通知》(滬人社醫發〔2014〕37號)以及《關於2015.9.1後本市大學生居保大病操作事項的通知》(滬醫保〔2015〕74號)等文件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修訂《天美平台學生醫保管理辦法》(上理工〔2011〕97號)。
一、適用對象
在天美平台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製本科生和全日製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
二🥍、參照文件
本辦法執行上海市醫保辦和上海市教委等機構頒發的相關文件🦵🏼。目前以滬人社醫〔2011〕45號🧬、滬人社醫〔2011〕783號、滬人社醫發〔2014〕37號🚘、滬醫保〔2015〕74號等文件為準,今後上述機構有新文件或新規定出臺🌷,本辦法亦作相應調整🔃。
三🚿、參保繳費
大學生參加本市居民醫保須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若有變動以上海市醫保文件為準)。
四、保障待遇
(一)關於普通門急診
1、在學校門診部就診應憑校園卡就診,收取普通門診掛號費1元(專家門診掛號費4元),醫療費學校承擔90%、學生個人承擔10% 🤟🏻。
2👿、因病情需要經學校門診部醫師轉診到校外定點醫院就醫的,由首診醫生開具轉診單,轉診一次就診一次✣。未辦理轉診手續自行到定點醫院或其他醫院就診的,所發生費用由學生本人負擔👷🏽♂️。
發熱👧🏼、急腹症🎳🛜、傳染病🦵、意外傷等情況無須轉診的💪🏻,直接在校外醫保定點醫院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300元(即學生每年個人支付300元)。年度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且在醫保規定報銷範圍內的部分,報銷比例如下🛹:在一級醫院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承擔65%,個人承擔35%🚆;在二級醫院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承擔55%,個人承擔45%;在三級醫院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學校承擔50%,個人承擔50%🧄。
3、因寒暑假⚂、休學或因公外出在外地醫院就醫的,須在當地醫保部門認可的指定醫院就診。由本人先墊付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回學校後憑病歷卡、發票和學生證辦理報銷。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學校承擔65%⛽️,個人承擔35%。
(二)關於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
1🧎♂️➡️、學生每次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一級醫療機構5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元、三級醫療機構300元☃️🛍️。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在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80%,個人自負20%;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70%🫄🏽,個人自負30%;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60%,個人自負40% 。醫保規定範圍外自費項目由個人支付🗄。
2、在本市住院的🚶♂️➡️,學生須憑《住院結算憑證》到定點醫院就醫,所發生的超過起付標準的、符合醫保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後向其所在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學生憑住院通知單✧、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註:入院通知單🤱🏻、學生證🤛🚶、身份證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由學院老師帶領(研究生需到研究生工作部開具學籍證明),至學校門診部辦理《住院結算憑證》)🌁。
3👰🏻♀️、大學生在外省市發生急診住院的,或因病等休學期間需要在外省市住院治療的,應到所在地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先墊付🤽,在出院或治療後的6個月內帶好相關的資料(包括身份證及學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醫院蓋章的出院小結、住院發票和住院明細清單)報學校門診部醫保室👨🦽➡️,再統一到上海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三)關於大病
1、大學生因患重症(如重症尿毒症👨🏻🏭、腎移植、惡性腫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以下簡稱大病)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的,大病費用先由學校門診部按照普通門診報銷醫療費用的50%。再由學校門診部出具《上海市大學生門診報銷憑證(大病專用)》,學生本人憑報銷憑證原件、醫療費收據復印件、明細清單復印件🧑🏻💼、病史記錄原件等材料到學校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公共服務中心保險理賠窗口報銷剩余50%醫療費的一半。
2🤥、學生因大病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須憑學校門診部開具的《住院結算憑證》就醫🪿。所發生的超過起付標準的、符合醫保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後向其所在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學生憑住院通知單🧑🎨👩🏻🦱、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註🔻:入院通知單🧑🏻🎄、學生證、身份證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由學院老師帶領,至學校門診部辦理《住院結算憑證》)。
學生出院後🛢,須憑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小結》🥃、明細清單和醫療費用收據等材料的原件到學校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公共服務中心保險理賠窗口報銷剩余部分醫療費用的一半。
3🎆、大學生在外省市因大病住院或門急診治療的🌈,按規定不可進行居保大病的報銷🉐。
五、就醫管理
(一)學校大學生醫保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學校大學生醫療保險的相關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後勤校領導任組長➡️,後勤管理處🤽🏿、黨委(校長)辦公室🌞、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財務處、教務處相關負責人任組員📸。後勤管理處衛生科(校門診部)負責處理大學生醫保的日常事務。
(二)學校在本市的定點醫院為:新華醫院✷、楊浦區中心醫院、楊浦區中心醫院安圖分部🔶🤛🏼、瑞金醫院、徐匯區中心醫院。
(三)享受醫療保險的大學生應誠實守信,嚴格執行各項醫療保障的規章製度。違反學校規定的💇🏽♀️,按學校規章製度處理;違反醫保製度的,按政府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四)學校建立大學生醫療幫困互助金,對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幫助🙍🏽。大學生醫療幫困工作將遵守嚴格管理、規範審核、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的原則🦹🏻♂️,並接受學校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六🎙、附則
(一)本辦法由後勤管理處衛生科(校門診部)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天美平台學生醫保管理辦法》(上理工[2011]9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