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總則
為加強基建合同管理Ⓜ️,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等規範建設工程合同行為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校《天美平台合同管理辦法》以及基本建設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實施的範圍
學校授權基建處為一方當事人與社會自然人、法人🟩、其它組織之間訂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具體包括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購合同等適用於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合同的簽訂
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施工總承包等建設工程類合同,須使用經審計處🙍🏻♀️、招標辦認可的合同專用模板,由基建處項目負責人負責合同的審核流轉,經合同負責人🧑✈️👨🏼🔧、分管副處長👩👧👦、處長簽字後🧏🏽♂️,填寫《天美平台合同專用章使用申請表》並報校長辦公室,加蓋天美平台法人代表章和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其他合同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合同的管理
(一) 工程合同正式簽訂後🏌️♀️🚣,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保管,項目完結後存放在項目檔案內統一歸檔🧑🏿💻;非工程類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管理,按年度歸檔🧞。
(二) 項目負責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定期或不定期向處領導報告合同履行情況。
(三)合同負責人總體負責合同的管理與臺賬👨🏻🎨,監督各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解決方式應在合同中約定,主要的解決方式有🦤: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合同爭議若需要進行訴訟解決的,必須與學校法律顧問商榷確定方案報學校同意。
2019年5月30日
天美平台基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