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平台宿區“Bridge心理活動室”管理條例知情書
尊敬的各位申請者:
我校宿區心理活動室位於二公寓二號樓4樓✡︎,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場所之一,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統一管理。宿區心理活動室的使用須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師簽字批準。宿區心理活動室原則上只安排、接納本校的師生活動💇🏻。
所有使用宿區心理活動室的人員請遵守以下規定🟡:
舉辦各類心理活動,應由院系👳🏿♀️、部門🧏♂️🚅、社團等相關老師在使用登記表上簽字,並提前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辦公室辦理申請手續。《天美平台宿區心理活動室管理條例知情書》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一份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存。
活動全程,務必註意他人和自身的安全👨🏻🦱。
使用者必須愛護心理活動室,嚴格遵守各類設備的操作規程,不得隨意拆卸宿區心理活動室設備🤜🚗,不得私拿設施及其他用品。
使用完畢後,負責清整場地🧙🏻♂️,桌椅設施等請恢復原位🚴🏻♂️📚,離開時請檢查門窗和電源開關等。
使用多媒體等其他設施,請與管理人員提前溝通🎬。電腦需自帶。
原則上節假日,無老師在場👨🏿🔬,不予外借。借用後應當天歸還宿區心理活動室鑰匙。
如發現設備有安全隱患等問題🍇,請務必及時聯系。
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追究申請者責任📱👶🏿。
申請使用者簽字、蓋章👨🏻🦽: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備註:
計劃使用時間🏖🔕: 活動參與人數:
活動團體名稱: 活 動 主 題👩🏿🎓:
是否使用多媒體設備: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