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理工研〔2008〕10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多渠道促進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成長,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以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校有碩士學位授予權並已有五屆以上(含五屆)碩士生畢業的學科👌🏼、專業🧶,均可接受本校和其它單位人員以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
第三條 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可按照本辦法🐻,向天美平台申請碩士學位🧖🏽🫃🏽。
第四條 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授予學位的質量,代表學校的水平🫏,關系到學校的聲譽。因此🙅🏿♀️,學校有關教師、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和本辦法進行工作,統一認識、互相配合、堅持標準🏷、保證質量。
第二章 申請人的資格
第五條 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取得一定成績。
第六條 申請人應在每年6月初,向天美平台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
1.學士學位證書✉️;
2.最後學歷證明👳🏻♂️;
3.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
4.申請人所在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研究生部在收齊上述材料的7天內,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本辦法第三章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第三章 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第七條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從三個方面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一)對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二)對申請人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1.天美平台組織的課程考試。
申請人經我校研究生部審核批準,按照我校全日製在校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規定,修滿相應學科、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全部課程,並在我校嚴格按相同專業在校研究生的考試要求和評卷標準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取得32學分👍🏼,其課程成績予以認可🙅🏻♀️。
予以認可的課程成績記錄在申請人的考試成績檔案中。
2.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
(1)申請人須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2)申請人須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申請人須通過我校全日製在校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後方可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
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完成天美平台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內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三)對申請人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申請人應在通過全部考試後的一年內提交學位論文。天美平台應指定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後的半年內完成。
1.論文要求🧏♂️。
申請人提交的論文應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或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2.論文評閱。
(1)論文評閱人🕚:聘請至少三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有成績的專家。聘請的論文評閱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不得聘請申請人的導師作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一個月以前,由我校的有關管理部門送交論文評閱人⬇️。
論文在送交評閱時,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論文評閱🍯: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碩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要求💂🏽♀️。
3.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五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導師、一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天美平台相關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認可。
我校有關管理部門,應在論文答辯日期半個月以前,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論文答辯應有詳細的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後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一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天美平台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碩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