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學文件
校內各部門👐:
經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天美平台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及變更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天美平台
2017年4月25日
天美平台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及變更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杜絕不規範行為,提高建設效益,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基本建設的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基本建設是指由財政專項🔗、學校預算🤱🏻、部門預算和其它資金所新建🧀、擴建、改建及修繕的房屋建築和公共基礎設施等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變更是指對已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內容、經費等的更改🛀🏻,包括經過招投標後進入實施過程中的將引起工程結構🤷🏽♂️、設計或工程整體造價變化的一切更改。
第四條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及變更具體管理部門為規劃發展處👩🏿🎓。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建設部門為基建處和後勤管理處。基建處負責建設金額在30萬元及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後勤管理處負責綠化建設項目、建設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基本建設項目及學校日常零星小修項目。
第五條單個建設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上或同類項目累計建設金額在50萬元及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和綠化建設項目,均應執行本辦法🚣🏽。單個建設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基本建設項目🤦🏻♂️,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執行。
第六條屬突發的、不可預見性的項目建設事項🫴,經項目所屬部門負責人同意🏋🏻♀️,報項目建設部門分管校領導批準🛞,先予施工,並於3日內補辦必要的手續。
第七條凡未辦理立項手續的基本建設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學校財務處不予辦理結算手續,審計處不予審計🏛。
第二章立項(變更)程序
第八條項目申請🙀。由項目使用部門根據基礎設施、公共設施方面存在的建設需求,提出立項申請👨🏻🦽,填寫"天美平台基本建設項目立項申請表",提交規劃發展處,由規劃發展處根據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與需求,錄入項目庫。
第九條項目論證🧑🏼🏭。項目建設部門根據項目申請部門提出的建設目標👩🏼🎓,科學、合理、精確地對擬建設項目做建設金額估算👂🏿;由規劃發展處對擬建設的項目,組織項目可行性論證(必要時可聘請社會專業機構或組織專家組論證),提出預立項建議🤔。
第十條項目審批程序
(一)項目通過論證後🤟🏼,項目建設部門根據預立項建議,委托設計單位設計🧑🤝🧑,編製項目概算書;
(二)審計處根據項目概算和項目概算編製依據🤽🏻♀️,對項目概算的合理性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三)項目建設部門根據審計處初審意見,調整該項目概算;
(四)規劃發展處根據年度基本建設財務預算計劃(由財務處根據學校年度財務預算確定)🧔🏼♀️,結合相關項目的初步概算與建設預案,確定學校年度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報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審批🎓。
經學校批準立項的項目👼🏿,由規劃發展處提供學校立項批文,項目建設部門會同項目申請部門填寫“天美平台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審批表”,辦理建設施工手續。
第十一條項目實施🐕🦺。基本建設項目經學校審批立項後🏋️♂️,由項目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實施細則另行製訂)。
第十二條項目備案🚎。由規劃發展處將學校審批後的立項申請書和相關材料報審計處和財務處備案。
第十三條項目變更管理
(一)立項變更🔩。對已批準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變更(變更額度超過原預算的10%或變更金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由項目建設部門向規劃發展處提出變更申請,填寫"天美平台基本建設項目變更申請表",經校長辦公會批準,方可實施🔺。項目變更金額超過200萬元(含200萬元)🎖,須經黨委常委會批準,方可實施。
(二)對已批準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內容或建設金額變更(變更額度未超過原預算的10%或變更金額小於20萬元),經項目建設部門分管校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三)對於施工過程中將引起重大結構或設計變更的事宜,即使不會引起工程整體造價的顯著變化,也必須報建設部門分管校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項目驗收。驗收項目指𓀑:金額為20萬元及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及綠化建設項目。項目竣工後,由規劃發展處會同項目建設部門組織施工單位🫛、項目申請部門🫴🏿、專家組、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等相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項目驗收單”。
第十五條建設經費20萬元以下的基本建設項目(學校統一安排的預算內零星小修項目除外),各申請部門須於每年的12月31日或6月30日前向規劃發展處申報下個半年度建設🚣🏿、修繕計劃,並落實項目建設資金。項目經規劃發展處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後報立項主管校領導批準,並報審計處和財務處備案🛀🏼,由後勤管理處負責項目建設。20萬元以下1萬元以上的項目建設概算需經審計處初審;學校統一安排預算內零星小修項目中建設金額為5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須立項備案💔,建設概算需經審計處初審。
如有特殊專業建設要求,需申請其他專業施工單位的建設項目(建設經費20萬元以下),申請部門須向後勤管理處提出申請,經後勤管理處同意後方可委托施工。
屬突發的、不可預見性的項目建設事項🔁,參照第六條執行🌿💂🏿♂️。
第三章各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第十六條規劃發展處工作職責
1. 了解🤌😌、收集學校基建🤸🏼♀️、修繕需求🖐🏽🍈,依據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與需求錄入項目庫🏊🏿♂️🛀🏿;
2. 對擬實施的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提出預立項建議;
3. 對通過論證的擬立項項目,交由基建處編製項目概算;
4.根據年度基建📧、修繕財務預算⛹️♀️,結合經審計處初審的相關項目初步概算與建設預案,確定年度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報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審批;
5. 組織項目驗收。
第十七條基建處工作職責
1.負責對擬建設項目進行科學💇🏿、合理👱、精確地項目建設估算👨👨👦,作為預立項依據👃🏻;
2. 根據規劃發展處提出的預立項建議👸,負責與項目使用部門溝通,製定項目建設方案及編製項目概算🦸🏽♀️;
3.將所編製的項目概算連同編製依據交規劃發展處,並由審計處進行概預算初審;
4. 根據審計處初審意見,調整項目概算,反饋至規劃發展處;
5. 負責已批準立項項目進行施工🛸;
6. 會同規劃發展處組織項目建設驗收。
第十八條後勤管理處工作職責
1. 負責對經論證批準立項的建設經費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基本建設項目,20萬元以下的綠化建設項目,進行概算編製及施工。
2.學校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基本建設項目、20萬元及以上綠化建設項目🍁:
(1)進行科學🕶🏃♀️、合理、精確地項目建設估算👳🏻,作為預立項依據;
(2)根據規劃發展處提出的預立項建議,製定項目建設方案及編製項目概算🤦🏿👌;
(3)將所編製的項目概算連同編製依據交規劃發展處🫃🏿,並由審計處進行概預算初審⚠;
(4)根據審計處初審意見,調整項目概算,反饋至規劃發展處🍄🟫;
(5)負責已批準立項項目進行施工;
(6)會同規劃發展處組織項目建設驗收。
第十九條審計處工作職責
1. 根據基建處提供的項目概算編製依據和所編製的項目概算,對項目概算的合理性進行初審👨👩👧👧🧑🏿;
2. 將初審意見反饋規劃發展處,以確定該項目初步概算🧑🏽💼;
3. 接受備案材料,並參與項目建設驗收🪒;
4. 負責建設項目最終審計🛖🧓🏽。
第二十條財務處工作職責
1. 根據學校年度財務預算,確定學校年度基本建設預算👩🏽🦱;
2. 依據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要求和項目初步概算進行項目建設支付管理與財務監督🚕;
3. 會同基建處、審計處定期核對需支付的歷年基本建設工程項目尾款;
4. 參與項目建設驗收。
第二十一條監察處工作職責
對項目建設立項及實施全程監督。
第二十二條項目申請部門職責
1. 提出立項申請,明確項目建設需求,加強與項目建設部門溝通;
2. 負責項目開工前的人員、家具設備等的搬遷工作,並辦好項目施工前的移交手續;
3. 會同規劃發展處組織項目建設驗收。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規劃發展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天美平台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及變更管理辦法》(上理工〔2016〕69號)同時廢止。
校長辦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發